新西蘭海關發布重要通知,新西蘭海運
返回列表來源:東際國際發布時間:2019-08-12瀏覽次數:-次
新西蘭海關發布重要通知!入境新西蘭有新規!
通知說,2019年4月1日起,新西蘭海關將根據去年10月公布的海關處罰條例,開始對涉及個人、企業的違規行為依照新條例進行罰款。
通知中列明的共70種行為,均為尚未達到起訴級別的一般違規行為,或所謂的“小錯”。這70種行為涉及違規個人的將被立即處以至少$400罰款,企業將被立即處以至少$800罰款。即使不是故意違規,也可能會被出具罰款單。罰款依據新西蘭“海關及稅收法2018”相應條款。
下面根據通知精神挑選一些向大家說明。
說明:罰款條例中有些是針對進口商,有些是針對機組(或船務)人員,還有針對清關中介的規則,我們盡量選擇針對普通游客的罰款規則加以說明,盡量先說明那些新增的規則,后說明以前也存在的罰款規則。
未按要求提供身份信息
未按要求提供姓名或者身份信息,未能提供旅行身份證明等。本條適用旅客、乘務人員。
拒絕回答海關問題的
拒絕回答海關官員提問,以及在要求回答時提供錯誤答案的,處罰依據383(1)(a)、383(1)(b)。
本條基本適用所有對象,包含企業進出口業務。
未遵從海關人員方向指引的
乘務人員或者乘客未遵從海關人員方向指引的,處罰依據23(2)(b)。
海關要求當事人對相關文件作出解釋、海關人員要求對文件進行復制、拷貝時,不予配合或試圖阻止海關人員的,處罰依據253(1)(a)。
這條進一步強化了海關對出入關時的審查權力。
大家知道從去年10月1日起,新西蘭海關執法新規定開始實施。新西蘭海關對旅客攜帶的手機、電腦的檢查權力得到加強。如果進出新西蘭國門的旅行者拒不配合交出電子設備密碼,最高可罰款5000紐幣。新法規定,在海關的“合理懷疑”下,當事人必須提供密碼、pin-code,或者指紋解鎖。
拒絕離開海關管制區域的
在海關官員要求后仍不離開海關管制區域的,針對旅客和各類中介。
不按規定方式完成商品估價的
處罰條例中有一條,如未按規定填報或如實申報價值,會依據363(1)(b)進行處罰。
將違禁物品擅自移動的
以前發現在海關檢查中,有的旅客因為害怕被罰,在海關管控區域內,偷偷移動違禁品的位置,現在一經發現根據388(1)(d)將對其進行罰款。
在禁止區域內使用電子設備
在有禁止使用電子設備的區域,在被要求后仍然使用電子設備的,依據217(1)對其進行罰款。
這條主要針對游客。
申報文件錯誤、不實的
這個可能是最經常的游客被罰款的項目,也是一直存在的罰款項目。
即在申報或者填寫文件中填寫了不實或者錯誤的信息,或者是提供含錯誤、不實信息的,將依照366(1)(a)、366(1)(b)處以罰款。
出口責任
主要針對出口時(含旅客攜帶出境),商品將在海外被用于被禁止的用途,而未向海關說明的,依據388(1)(c)進行處罰。
干擾或采取違規行為對付海關檢查
干擾或采取違規行為對付海關檢查一共包含了3種行為:
干擾任何受限產品的海關監管;
拆包裝、或者重新包裝以對付海關監管;
移動某類產品以對付海關監管。
這些針對進出口商及普通過關旅客。
另外,私自使用海關封條的也在處罰對象中,此條適用于進出口商。
針對旅客的基本都在上面了,其他針對乘務人員以及進出口商和代理的,可以到海關官網上查詢。
總體說來,海關更新罰款明細,更多“小錯”被納入即時罰款的范疇。比如你拒絕回答問題,或者在海關區域內用手機拍照,被叫停后仍然不聽,現在都可當場罰款400刀。
海關邊檢部門經理Terry Brown說,大部分個人和企業均能遵守法律,但仍有部分或蓄意或無意違反了規定,
“罰款是一種有效方法,是代替起訴的一種執法手段,通常罰款支付后相應罪名和責任也就兩清了。”他強調,這并不是海關增加收入的一種方式。
本次執行的罰款細則是依據Customs and Excise Act 2018,從去年10月1日起經過6個月的教育期,并將于4月1日起正式執行。該法適用范圍包括所有機場、碼頭出入境旅客,進出口商及生產商、相關中介以及所有海關管控區域。
通知說,2019年4月1日起,新西蘭海關將根據去年10月公布的海關處罰條例,開始對涉及個人、企業的違規行為依照新條例進行罰款。
通知中列明的共70種行為,均為尚未達到起訴級別的一般違規行為,或所謂的“小錯”。這70種行為涉及違規個人的將被立即處以至少$400罰款,企業將被立即處以至少$800罰款。即使不是故意違規,也可能會被出具罰款單。罰款依據新西蘭“海關及稅收法2018”相應條款。
下面根據通知精神挑選一些向大家說明。
說明:罰款條例中有些是針對進口商,有些是針對機組(或船務)人員,還有針對清關中介的規則,我們盡量選擇針對普通游客的罰款規則加以說明,盡量先說明那些新增的規則,后說明以前也存在的罰款規則。
未按要求提供身份信息
未按要求提供姓名或者身份信息,未能提供旅行身份證明等。本條適用旅客、乘務人員。
拒絕回答海關問題的
拒絕回答海關官員提問,以及在要求回答時提供錯誤答案的,處罰依據383(1)(a)、383(1)(b)。
本條基本適用所有對象,包含企業進出口業務。
未遵從海關人員方向指引的
乘務人員或者乘客未遵從海關人員方向指引的,處罰依據23(2)(b)。
海關要求當事人對相關文件作出解釋、海關人員要求對文件進行復制、拷貝時,不予配合或試圖阻止海關人員的,處罰依據253(1)(a)。
這條進一步強化了海關對出入關時的審查權力。
大家知道從去年10月1日起,新西蘭海關執法新規定開始實施。新西蘭海關對旅客攜帶的手機、電腦的檢查權力得到加強。如果進出新西蘭國門的旅行者拒不配合交出電子設備密碼,最高可罰款5000紐幣。新法規定,在海關的“合理懷疑”下,當事人必須提供密碼、pin-code,或者指紋解鎖。
拒絕離開海關管制區域的
在海關官員要求后仍不離開海關管制區域的,針對旅客和各類中介。
不按規定方式完成商品估價的
處罰條例中有一條,如未按規定填報或如實申報價值,會依據363(1)(b)進行處罰。
將違禁物品擅自移動的
以前發現在海關檢查中,有的旅客因為害怕被罰,在海關管控區域內,偷偷移動違禁品的位置,現在一經發現根據388(1)(d)將對其進行罰款。
在禁止區域內使用電子設備
在有禁止使用電子設備的區域,在被要求后仍然使用電子設備的,依據217(1)對其進行罰款。
這條主要針對游客。
申報文件錯誤、不實的
這個可能是最經常的游客被罰款的項目,也是一直存在的罰款項目。
即在申報或者填寫文件中填寫了不實或者錯誤的信息,或者是提供含錯誤、不實信息的,將依照366(1)(a)、366(1)(b)處以罰款。
出口責任
主要針對出口時(含旅客攜帶出境),商品將在海外被用于被禁止的用途,而未向海關說明的,依據388(1)(c)進行處罰。
干擾或采取違規行為對付海關檢查
干擾或采取違規行為對付海關檢查一共包含了3種行為:
干擾任何受限產品的海關監管;
拆包裝、或者重新包裝以對付海關監管;
移動某類產品以對付海關監管。
這些針對進出口商及普通過關旅客。
另外,私自使用海關封條的也在處罰對象中,此條適用于進出口商。
針對旅客的基本都在上面了,其他針對乘務人員以及進出口商和代理的,可以到海關官網上查詢。
總體說來,海關更新罰款明細,更多“小錯”被納入即時罰款的范疇。比如你拒絕回答問題,或者在海關區域內用手機拍照,被叫停后仍然不聽,現在都可當場罰款400刀。
海關邊檢部門經理Terry Brown說,大部分個人和企業均能遵守法律,但仍有部分或蓄意或無意違反了規定,
“罰款是一種有效方法,是代替起訴的一種執法手段,通常罰款支付后相應罪名和責任也就兩清了。”他強調,這并不是海關增加收入的一種方式。
本次執行的罰款細則是依據Customs and Excise Act 2018,從去年10月1日起經過6個月的教育期,并將于4月1日起正式執行。該法適用范圍包括所有機場、碼頭出入境旅客,進出口商及生產商、相關中介以及所有海關管控區域。